來源:中國(guó)江蘇網 日期:2022年01月04日
江蘇省第三次國(guó)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、江蘇省自然資源廳、江蘇省統計局聯合發(fā)布江蘇省第三次國(guó)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。
按照國(guó)務院統一部署,2018年9月我省開(kāi)展了以2019年12月31日爲統一時(shí)點的第三次國(guó)土調查(以下簡稱“三調”)。“三調”曆時(shí)3年,100餘家單位、1萬餘人共同參與,如期形成(chéng)全省104個縣級調查單元、1443萬個圖斑的“三調”成(chéng)果和彙總數據,全面(miàn)查清了全省國(guó)土利用狀況和資源家底。
根據有關要求,現將(jiāng)經(jīng)國(guó)務院第三次全國(guó)國(guó)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後(hòu)的全省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:
(一)耕地409.89萬公頃(6148.39萬畝)。其中,水田283.84萬公頃(4257.58萬畝),占69.25%;水澆地74.87萬公頃(1123.11萬畝),占18.27%;旱地51.18萬公頃(767.70萬畝),占12.48%。
(二)園地23.04萬公頃(345.58萬畝)。其中,果園12.45萬公頃(186.83萬畝),占54.06%;茶園1.98萬公頃(29.67萬畝),占8.59%;其他園地8.61萬公頃(129.08萬畝),占37.35%。
(三)林地78.71萬公頃(1180.67萬畝)。其中,喬木林地25.22萬公頃(378.31萬畝),占32.04%;竹林地2.62萬公頃(39.24萬畝),占3.32%;灌木林地0.84萬公頃(12.63萬畝),占1.07%;其他林地50.03萬公頃(750.49萬畝),占63.57%。
(四)草地9.36萬公頃(140.39萬畝)。其中,其他草地9.36萬公頃(140.39萬畝),占100.00%。
(五)濕地42.72萬公頃(640.76萬畝)。濕地是“三調”新增地類。其中,森林沼澤、灌叢沼澤和沼澤地0.08萬公頃(1.24萬畝),占0.20%;沿海灘塗38.39萬公頃(575.87萬畝),占89.87%;内陸灘塗4.25萬公頃(63.65萬畝),占9.93%。
(六)城鎮村及工礦用地209.83萬公頃(3147.52萬畝)。其中,城市46.36萬公頃(695.44萬畝),占22.09%;建制鎮44.78萬公頃(671.66萬畝),占21.34%;村莊110.47萬公頃(1657.08萬畝),占52.65%;采礦用地5.54萬公頃(83.20萬畝),占2.64%;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.68萬公頃(40.14萬畝),占1.28%。
(七)交通運輸用地36.55萬公頃(548.31萬畝)。其中,鐵路用地1.67萬公頃(25.12萬畝),占4.58%;軌道(dào)交通用地0.22萬公頃(3.24萬畝),占0.59%;公路用地19.32萬公頃(289.83萬畝),占52.86%;農村道(dào)路14.08萬公頃(211.16萬畝),占38.51%;機場用地0.33萬公頃(4.94萬畝),占0.90%;港口碼頭用地0.89萬公頃(13.43萬畝),占2.45%;管道(dào)運輸用地0.04萬公頃(0.59萬畝),占0.11%。
(八)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254.26萬公頃(3813.78萬畝)。其中,河流水面(miàn)62.50萬公頃(937.49萬畝),占24.58%;湖泊水面(miàn)60.40萬公頃(905.99萬畝),占23.76%;水庫水面(miàn)4.45萬公頃(66.71萬畝),占1.75%;坑塘水面(miàn)76.77萬公頃(1151.55萬畝),占30.19%;溝渠39.07萬公頃(586.00萬畝),占15.37%;水工建築用地11.07萬公頃(166.04萬畝),占4.35%。
“三調”是一次重大國(guó)情國(guó)力調查,也是一項重要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。要以“三調”成(chéng)果應用爲契機,進(jìn)一步加強和改進(jìn)自然資源管理工作。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,堅決遏制耕地“非農化”、嚴格管控“非糧化”,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,确保完成(chéng)國(guó)家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标任務。要因地制宜,加強國(guó)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,優化生産、生活、生态空間格局,深入推進(jìn)生态文明建設,助推鄉村全面(miàn)振興。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,合理确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,盤活城鄉存量建設用地,推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(kāi)發(fā),提升土地開(kāi)發(fā)利用質量和效益,保障經(jīng)濟社會(huì)高質量發(fā)展。
各地、各有關部門要把“三調”成(chéng)果作爲相關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據,切實發(fā)揮調查成(chéng)果的重要支撐作用。深入推動調查成(chéng)果在職能(néng)部門間的共享應用,持續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(néng)力現代化水平。
(以上數據含與山東省未勘定界線段涉及的92.58萬畝範圍内數據,其中:耕地13.85萬畝、林地0.14萬畝、濕地16.1萬畝、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.64萬畝、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58.68萬畝等。)